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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2023-10-09 09:48:53     行业资讯

猿著网约车牌照申请公司获悉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交办运〔2023〕52号),指导各地科学判定、及时消除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该标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证或未按规定进行备案从事经营活动,或超出许可(备案)事项和有效期经营的;


(二)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验检测不合格(含未在有效期内)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装备、设施设备等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所属经营性驾驶员和车辆存在长期“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且运输过程中未及时提醒纠正、运输行为结束后一个月内未严肃处理,或所属经营性驾驶员存在一次计10分及以上诚信考核计分情形且未严肃处理仍继续安排上岗作业的;


(四)经营地或运营线路途经地已发布台风橙色及以上预警,暴雨、暴雪、冰雹、大雾、沙尘暴、大风、道路结冰红色预警,或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红色预警等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时,未执行政府部门停运指令或企业应急预案要求仍擅自安排运输作业的;


(五)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其他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


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存在本标准第三条规定情形或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或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不一致的;


(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网约车平台公司)未在App显著位置设置“一键报警”,或虽设置“一键报警”但无法正常使用的。


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人车不符问题”目前行业依然存在此类现象,不少城市对网约车平台违规处罚中,“人车不符”“无证运营”占据80%。


猿著网约车牌照申请公司认为网约车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理应通过软件程序设置,加强平台审核机制等,让乘客上车前对司机驾驶车辆是否与约定相符的情况进行确认核实等方式,避免车辆不一致的情形发生。猿著网约车软件均有相关功能,如有需求欢迎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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