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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巡游出租车迎“网召时代”,广东网约车司机可参加失业保险

2021-12-17 15:11:38     出租车电召系统

Ptaxi智慧出行收集了近期出行行业发生的大事件,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重庆市巡游出租车迎“网召时代”

12月15日,重庆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网召系统正式开通并试点运行,该系统由重庆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牵头搭建,目前已为重庆中心城区15855辆巡游出租汽车全部接入,标志着重庆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正式迎来“网召时代”。重庆此次推出的巡游出租汽车网召系统,是由行业管理部门委托第三方开发、建设巡游出租汽车网召服务订单传输通道,连通巡游出租汽车车载智能终端,推送订单信息。

经过前期与各大运营商协调并测试,初期已经对接并测试成功的商业化平台,有“愉客行”APP、“渝快行用车”微信小程序、“一键出租”微信小程序。即日起,市民下载使用APP或打开小程序后,可以看到周边1公里范围内处于“空车”状态的车辆情况,通过点击“出租车”或“打车”输入乘车起点和终点,即可点击“呼叫”或“下单”;驾驶员接单后,民众使用的网召软件将显示接单车辆号牌及驾驶员姓氏,同时车辆状态牌将显示为“电召”状态。


2.广东:网约车司机可参加失业保险

12月7日,广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办法(试行)》,广东省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试点。广州、深圳等大湾区9市的新业态就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失业保险,符合条件的依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据介绍,《办法》参照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待遇享受等政策规定,确定包括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人员费率费基政策,明确待遇享受条件和申领经办流程。


3.海南省出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

近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海南省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在海南就业的网约车驾驶员、网约货车司机、代驾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将得到有效地保障。

此外,海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医疗保障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推进职业伤害保障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各类医疗保障制度衔接,以职业伤害风险较高的网约出行、同城货运等企业为重点,开展企业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4.长春市暂住人口可申办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

12月3日,从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获悉,为缓解近期长春市出租车行业驾驶员短缺矛盾,保障市民出行,确保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运行,经研究决定,从通告之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允许长春市所辖榆树、德惠、农安、公主岭四地居民在登记申请长春市居住证后,凭暂住地派出所开具的《暂住人口详细信息》表格,即可申请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具体解释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5.昆明更新或新增新能源出租车有奖励

近日,昆明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昆明市主城五区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现有燃油巡游出租汽车提前更换为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的,给予实际出资人每车每月3245元的节能减排奖励,期限为2年。

《方案》指出,昆明市主城五区新增和更新巡游出租汽车全部使用“充换电兼容模式”的新能源汽车,力争到2022年12月31日,实现昆明市主城五区巡游出租汽车大部分纯电动化。


6.八部委督促网约车平台合理设定抽成比例上限并公开

11月30日,据交通运输部官方微信消息,近日,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加强与经营服务所在地工会组织、行业协会的沟通协商,合理设定抽成比例上限并在移动客户端和媒体上公开发布。意见指出,完善平台和从业人员利益分配机制。

各地相关部门要督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企业向驾驶员和乘客等相关方公告计价规则、收入分配规则,每次订单完成后,在驾驶员端应同时列明订单的乘客支付总金额、驾驶员劳动报酬,并显示乘客支付总金额减去驾驶员劳动报酬后与乘客支付总金额的比例,保障驾驶员知情权和监督权。

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加强与经营服务所在地工会组织、行业协会的沟通协商,合理设定抽成比例上限并在移动客户端和媒体上公开发布。

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在确定和调整计价规则、收入分配规则等经营策略前,公开征求从业人员代表及工会组织、行业协会的意见,并提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布。


7.楚雄市官方发布网约车及平台公司尽快办理有关手续的通告

12月15日,楚雄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网约车及平台公司尽快办理有关手续的通告。通告称:网约车规范运营必须“三证齐全”,即注册平台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车辆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由网约车平台公司向机动车行驶证所登记的住址所在地县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由驾驶员或网约车平台公司向楚雄市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快网约车合规化的通知》,楚雄市将给予从事网约车经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驾驶员、车辆3个月的过渡期。


8.河南省拟为网约车外卖快递从业者提供工伤保险

11月23日,《河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条例(草案)第五十七条提出:数字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通过互联网平台注册并接单,提供网约车、外卖或者快递等劳务的,平台经营者应当至少通过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的形式为从业人员提供工伤保险待遇。平台经营者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予以办理。